(2019年3月28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通过)
任命:
于菲、于雅敏(女)、马颖(女)、王一鸣、王强、刘兰青(女)、李莉(女)、张玉恒、陈晔(女)、柳晨飞、隋立伟、魏明磊为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。
免去:
闫亚东、丰路湘(女)、肖建生、高庆文、邢宝强、李建军的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;张静、肖刚、石建政、李树森、高云清、张文健、许玉凯、王志勇、卢东生、刘友中、蒋俊刚、杜天吉、曹建新、张燕春的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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